2013年5月26日 星期日

病友與家屬銷售「有故事的店」創作品實施辦法


病友與家屬銷售「有故事的店」創作品實施辦法

目的:開放給病友與家屬銷售,抽取利潤,讓病友與家屬能獲得實質利益。
  • 「有故事的店」成立初衷就是漸凍病友家庭能獲得實質利益。
  • 數量衝高,可向廠商壓低進貨成本。
開放對象:
凡對銷售「有故事的店」創作品有興趣之加入協會的漸凍人病友及家屬皆可參加(簡稱為銷售人)。

實施辦法:
  • 「有故事的店」提供商品給銷售人銷售,抽取售價20%當作利潤。
·         有意願銷售的病友與家屬得事先告知「有故事的店」執行秘書,建立銷售人名冊。
·         有故事的店確認接受為銷售人後,提供樣品給銷售人宣傳應用。
·         銷售方式一律請購買者將訂購金額劃撥至「有故事的店」帳戶,註明品名、數量及銷售人。協會收到匯款後請執行秘書出貨。
·         銷售人得定期每月製作銷售明細給執行秘書。
·         執行秘書會依各銷售人的銷售明細統計銷售數量回報協會會計單位,經核對劃撥帳戶內容訊息無誤後,協會進行匯款作業。

注意事項:
1)大量採購優惠原則比照原訂有故事的店時實施辦法規定,銷售人不得降價銷售。